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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清外交官

郭嵩焘(1818年-1891年),字筠仙,湖南湘阴人。1847年进士,中国近代洋务思想家、中国职业外交家的先驱。郭嵩焘对西方的观察,超越了他的时代,他的主张不容于当世,晚景甚为凄凉,1891年,郭嵩焘郁郁病逝。郭嵩焘的临终名言:“流传百代千年后,定识人间有此人。”

曾国藩的长子曾纪泽(1839-1890),是晚清最具影响力的外交家之一

施肇基(1877年―1958年),字植之,祖籍浙江余杭

梁敦彦(1857-1924)字崧生,顺德人。先后在福建船政学堂、天津“北洋电报”学堂任教习。历任清廷汉阳海关道、天津海关道,外务部右侍郎,外务部会办大臣兼尚书,会办税务大臣、弼德院顾问大臣等职。后曾任北祥政府交通总长。

胡惟德(1871-1933),字馨吾,浙江吴兴人。1888年以算学中举人,上海广方言馆毕业,清末历任驻俄使馆参赞,1904年使俄钦差大臣、外务部右丞,1908年使日钦差大臣,1910年外务部大臣,1911年清末袁世凯内阁外务部副大使,1912年民国唐绍仪内阁任外交次长,历任北洋政府驻法公使兼驻西班牙、葡萄牙公使、驻法国公使、1920-25年驻日公使、1922年外交部太平洋会议善后委员会理事、1926年北洋政府外交总长兼关税特别会议全权代表。1927年1月又任内务总长,11月北洋政府平政院院长高级文官惩戒委员会委员长,1918-1928年四次连任常设仲裁法院仲裁员等职,1933年病逝於北平。

孙宝琦(1867―1931)字幕韩。浙江杭州人。年轻时便有经世之志,1886年起,历任直隶道台、顺天府尹、驻外公使等职。1902年,出使法兰西,力主效法日本图自强。1907年出使德意志,筹措讨还青岛事宜。1909年回国,任津浦路公办,曾疏请录用党人,罢宦官。1911年升山东巡抚。武昌起义后,一度宣布山东独立,任都督。1913年9月任外交总长。次年代国务总理。1915年日本提出“二十一条”后,即辞职。次年出任审计局长,此后历任财政总长兼盐署督办,经济调查局总裁等。1924年任国务总理兼外交委员会委员长,任内竭力维护国家利益和主权。后任汉冶萍钢铁公司及招商局董事长,中法大学董事长。1931年病逝。

周自齐(1871-1923),山东单县人。早年入北京同文馆学习,后到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。1896年任驻美公使馆秘书。1899年任纽约领事。1900年任驻古巴代办。1903年任驻旧金山总领事。次年任驻美公使馆一等秘书。1908年任驻美公使馆代办,游美学务处总办。管理庚款留学事宜。1909年署外务部左参议,后升任外务部右丞。

刘玉麟(1863―?) 字葆林。广东香山(今中山)人。幼学于上海广方言馆,1875年(清光绪元年)赴美,为中国第四批赴美幼童留学生之一。1881年回国后,入天津电报学堂和医学堂,并被李鸿章聘为家庭教师。越年任驻纽约领事馆翻译。1884年任驻美使馆翻译。嗣任直隶候补道、洋务局总办、北洋大臣洋务文案。后历任驻新加坡及澳大利亚总领事,驻英、法公使馆参赞。1910年任外务部右丞,旋出任英国大臣。民国成立后,再任驻英公使。1914年6月返国后,常住澳门,曾任广东省政府高等顾问等。

伍廷芳(1842-1922)

伍廷芳(1842-1922),字文爵,号秩庸,广东新会人。1874年留学英国伦敦林肯学院,成为第一位取得英国法律学博士学位的中国人,1882年担任李鸿章幕僚,其后主持办理了因北洋水师军舰停泊日本发生的“崎案”。1896年被清政府命为出使美国、西班牙、秘鲁公使。1899年奉命同墨西哥签订《中墨通商条约》。1902年应召回国,与沈家本共同主持修订法律,拟订了民刑律草案,提出了包括删除酷刑、禁止刑讯、实行陪审和律师制度、改良狱政等等一系列先进的主张,产生了重要深远的影响。1907年再次出任驻美国、墨西哥、秘鲁、古巴等国。

梁诚(1864-1917),原名丕旭,字义哀,号震东,广州市海珠区黄埔村人。1875年,未满12岁的梁诚便在家庭的资助下考取第四批留美学生。1881年,梁诚与其他留学生一起尚未毕业就被召回国。起初在总理衙门做事,不久随张荫桓公使赴美,后任使馆参赞,从此开始了他的外交官生涯。任满回国后,曾两次跟随我国特使,先后赴英国和美国,表现了爱国精神和出色的外交才能,博得赞誉。1903年至1908年初,以三品卿衔资格,出使美国、秘鲁、古巴等国。他不负国家重托,经过反复交涉,争回我国庚子赔款多出部分用于教育;争回粤汉铁路筑路权益。他在美国时多次函知国内,对诱骗妇女、华工出洋者缉拿惩办。1906年三藩市大地震,无数华人遇难,他即电驰海内外募款助赈,并率属捐俸,亲临该埠处理后事。

张荫桓(1837―1900),字樵野,广东南海人。纳赀为知县,累迁至按察使,命值总理各国事务衙门,擢户部左侍郎。1885年,充出使美国、日斯巴尼亚(西班牙)、秘鲁三国大臣,办理华工被害案交涉事宜。中日甲午战争议和之初,命偕湖南巡抚邵龙濂赴日谈判被拒。1897年又出使英、美、法、德、俄诸国。1898年3月,受贿50万两白银,协助李鸿章与俄国签订《旅大租地条约》。戊戌变法时,调任管理京师矿务、铁路总局,倾向变法。戊戌政变后遭弹劾充军新疆。1900年被杀。著有《三洲日记》。

郑藻如(1824~1894年),字志翔,号豫轩,又名玉轩,中山市濠头村人。清咸丰元年(1851年)辛亥恩科第30名乡试举人。获内阁中书衔,并得曾国藩、李鸿章赏识,罗致为幕僚,办理洋务外交。官累升内阁侍读学士、鸿胪寺卿、通政司副使、光禄寺卿,并获赐赏花翎二品。 1881年,郑藻如以三品官衔大臣出使美国、日斯巴尼亚(西班牙)、秘鲁三国。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停止华工入美20年的排华法案,郑向美国总统提出抗议,要求否决这一议案。郑出使美、西、秘三国共四年,至1886年因患病请辞回国,归里养病,息影家园。

美国白宫草坪上的清国外交官

清国驻华盛顿公使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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